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:
你局《关于申请山东省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的请示》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你局开展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。
二、请你局认真贯彻落实《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)和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建质〔2017〕169号),加强组织领导,完善工作机制,落实工作责任,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,强化过程质量控制,提升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水平,扎实推进试点工作,并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做法。
三、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,请及时与我厅勘察设计处联系,我厅将持续跟踪指导,推进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。
联系人:窦骞、谭权,电话:0531-87080838,邮箱:douqian@shandong.cn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1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