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
联汇官微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关于转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:

现将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。

一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。当前,我省已进入汛期,强降雨天气增多,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,要强化责任落实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明确物业管理区域防汛责任人,全面落实当地防汛指挥部门要求,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二、严格落实物业管理区域防汛措施。各地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,建立临时抢险队伍,备足防汛物资,密切关注天气变化,提前做好防范,加强汛期应急值守,遇到重大险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全面开展防汛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,尤其要加强屋面、低洼易涝点、地下车库、设备机房、专用排水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,确保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使用安全。

三、强化物业管理区域防汛指导帮扶。各地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区域的指导帮扶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,提升汛情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物业管理区域汛期安全。

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2年7月11日